浏览次数:71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9-04 |
“我已经深刻认识到我行为的严重性,真诚感谢检察人员及时挽救我,恳请检察机关对我从轻处罚。”
近日,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召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听证会,会议邀请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等担任听证员。
本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为他人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服务器搭建、网站制作、运维等技术支撑,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本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召开拟不起诉听证会。
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王某深刻反省自己的过错,希望检察机关能从轻处理。听证员表示,公民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不容侵犯,但鉴于犯罪嫌疑人充分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主动道歉,积极赔偿,达成和解协议,同意检察机关不起诉处理意见,并就信息安全监管和保护等工作提出建议。同时对检察机关法融于情,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做法表示赞赏。综合各方意见,检察机关对本案作出了不起诉处理。
不起诉并不意味着无需承担责任。为做好案件后续工作,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杜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侦查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要求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这起案件虽已办结,但它带来的思考却从未停止。下一步,杜集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深化检察听证工作,坚持检察听证常态化开展,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官提醒:“公民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利用他人信息非法获利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在信息时代,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至关重要,要树牢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切勿随意提供、分享、丢弃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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